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知识产权强企的监管、奖励、服务、培育等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知识产权强企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日常监管、服务等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在洛阳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拥有有效**10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2件以上;
(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健全。有**分管知识产权工作,明确承担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专职(兼职)人员,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全面纳入生产经营过程之中;
(四)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化。能够针对企业**层、管理层、技术研发层、员工层等不同层次的人员,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
(五)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转化和产业化,企业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相关产品与服务的营业收入占企业年营业收入25%以上;
(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无行政和**程序认定的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二、认定程序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企业材料进行审核,筛选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评审、公示、认定后将企业纳入市知识产权强企库进行管理。
三、洛阳市知识产权强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三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知识产权强企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并公示结果。
四、洛阳市知识产权强企其它事项,欢迎来询。